广西邕政采购

广西邕政采购代理有限公司南宁市城市照明自动监控系统运行服务采购询价采购公告


受南宁市城市照明事务服务中心委托,广西邕政采购代理有限公司拟对南宁市城市照明自动监控系统运行服务采购进行询价采购,特邀请符合资格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报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名称:南宁市城市照明自动监控系统运行服务采购

二、项目编号:GXYZ-X3-2022-00125

三、采购预算:人民币肆万玖仟叁佰贰拾元整(¥49320.00元)

四、服务需求一览表:

序号

服务需求

数量

服务内容及要求

分项预算合价(元)

1

南宁市城市照明自动监控系统运行服务采购(无线VPDN数据卡)

1项

★1、提供1条4M SDH数字电路,免费提供接入设备;

2、数字电路用于承载无线VPDN网络接入服务(不限制接入用户数量),支持4G(TD-LTE或FDD-LTE)无线网络接入,在无4G网络幻境下,支持通过3G、2G网络接入;

3、无线VPDN网络使用L2TP二层隧道协议,保证数据传输的安全和稳定。

★4、提供基于上述无线VPDN网络的663张流量卡,663张流量卡每月共提供19890MB非定向流量:

1)流量卡的流量仅限在广西区内使用;

2)流量卡要求4G信号向下兼容3G、2G信号;

3)要求安装到采购人指定地点设备上,并保障流量卡与采购人监控系统正常连接使用。

49320.00

一、合同签订期: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7日内。

★二、提交服务成果时间:2022年11月11日前

三、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四、售后服务要求:

1、质量保证期1年(自提交成果并验收合格之日起计)。

2、免费送货上门,免费安装调试。

3、设备按厂家承诺实行“三包”,质保期内成交人必须免费提供维修服务:必须每周提供7*24小时电话支持服务,保修期内设备出现故障,要求90分钟内做出响应,2个小时30分内赶往现场,9小时内解决问题。12小时内无法修复的,成交人必须提供必要的零配件或备件进行替换,以免影响整套系统的正常运行。

4、在服务期内,成交人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维护双方权益,按工信部颁布的《电信服务标准》的电路质量要求,保证采购人租用系统畅通及安全使用。为保证采购人网络的连续稳定运行,在服务期内,采购人如要增加流通的流量卡,成交人应提供采购人所采购流量卡数量百分之五的流量卡服务。

5、免费提供完善的操作培训或技术培训方案,免费现场培训技术员2名以上,保证熟练掌握内部功能为止。

6、因成交人施工、网络割接等原因影响宽带网络运行的,应当提前一天通知采购人,并且尽快消除故障、恢复通信线路。

7、当用户网络需要扩展或升级时,负责免费提供响应的解决方案。

8、响应人响应时必须提供详细的技术方案、项目实施方案、保密承诺、售后服务承诺书、收货服务机构及联系人名单。

9、本项目为服务成果整体交付应用项目,按服务总价包干,采购人不对项目服务、货物、施工等一切内容追加支付费用,而由成交人在合同价内全部提供或解决,响应报价为采购人制定地点的现场交货价,包括:

1)服务的价格;

2)相关标准附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的价格;

3)运输、装卸、调试、培训、技术支持、售后服务等费用;

4)必要的保险费用和各项税费;

5)包括安装费用;

6)验收的费用。

7)所产生的代理服务费。

10、对合同条款的调整:由于成交人原因,未能按本合同规定的内容、时间及相关要求向采购人交付服务成果的,成交人承担违约责任。超过合同规定交付时间,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

11、项目必须通过采购人的验收,验收不通过采购人有权不起租或解除合同。

12、合同期满后,采购人如要求继续续约,成交人应无条件续约,并保证网络信号畅通。续约期间租赁价格,每月按原合同价的1/12计价,可协商约定其他条件。

★五、付款方式:本项目无预付款,分两次考核付款。供应商提交成果后,支付金额=合同价×80%×考核得分/100,合同期满后,支付金额=合同价×20%×考核得分/100。

五、报价人资格: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本项目允许分支机构参与响应。

六、报价要求:各报价人就《服务需求表》作完整唯一报价(询价采购报价指采购人指定地点提交服务成果所需的全部费用,其组成部分详见“服务需求一览表”。采购人不再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其响应报价之外的任何费用。)。

七、报价文件:报价人应制作报价函、报价表、服务技术资料表、商务条款偏离表各正本一份,副本三份,共四份。密封完好,于规定的截止时间前递交至指定地点。所有文件均需加盖报价人单位公章。

1、报价函;(格式后附)

2、报价表;(格式后附)

3、服务技术资料表;(格式后附)

4、商务条款偏离表;(格式后附)

5、报价人有效资格证明文件:营业执照副本内页(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时必须提供)。

八、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报价文件于2022年1020日上午930分前以书面密封形式递交至南宁市青秀区思贤路45号创投中心16A层,逾期或以其它方式递交的报价文件不予受理。

九、成交供应商的确定:最低评标价法。本项目的报价为一次性报价,最终成交人的确定将以报价人提交的报价文件为依据,在满足服务内容及要求的前提下,价格最低者为成交人,不担保报价最低者成交。

十、本项目代理服务费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精神,成交服务费按¥3500.00元收取。由成交单位在领取成交通知书一次性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

开户名称:广西邕政采购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南宁东葛西支行

账号:4510 6070 1018 1602 32818

采购单位名称:南宁市城市照明事务服务中心

          地址:南宁市葛村路22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梁志鹏   0771-2869239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西邕政采购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南宁市青秀区思贤路45号创投中心16A层  

          采购项目负责人姓名和电话:梁工、李工   0771-2442850

                        采购单位:南宁市城市照明事务服务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邕政采购代理有限公                                  

                                       期:2022年10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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